第十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以下简称“短片节”)创办于2010年,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承办,是中国唯一国家级、国际性短片节。短片节创办宗旨为鼓励优秀新媒体短片创作,发现和扶持影视创作人才,孵化优质影视创意项目,促进影视和新媒体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第十届短片节将于2019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在深圳举办,主要活动有开幕式、光明草地短片嘉年华、国际短片交流展映、高校日、微视频之夜等,并推出金鹏奖短片导演原创扶持计划竞赛,开办短片交易市场。 金鹏奖短片导演原创扶持计划是短片节一项重要竞赛活动。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圳市建市40周年,鼓励影视爱好者和专业人士积极探索适用于手机竖屏模式的短视频创作规律,短片节组委会与腾讯微视合作举办第十届短片节金鹏奖短片导演原创扶持计划之微视频计划竞赛活动,将通过网民投票和第十届短片节国际评选委员会评委评选,选出最佳微视频金奖、银奖、铜奖各1位获奖者,年度十大人气微视频奖和最佳人气网络新星奖(男)、最佳人气网络新星奖(女)两位获奖者。
一、“金鹏奖微视频计划”奖项和奖励 (一)奖项及扶持奖金
(二)扶持奖金由短片节组委会颁发,若同一部获奖微视频为多个导演联合创作,组委会可以给每位导演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奖金金额不变。 (三)第十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将邀请入围“金鹏奖微视频计划”竞赛终评的参赛者和年度十大人气微视频奖获奖者于第十届短片节开幕期间来深圳参加活动,并承担在深圳期间的酒店住宿。每部入围作品邀请一位主创人员。此邀请不可转给第三方。
二、参选办法 (一)参选作品要求 1.主题要求 (1)内容须展示中国风光、中国文化、中国人故事,视角独特,创意新颖; (2)鼓励主题健康,思想性、艺术性和拍摄制作技术完美结合的创作。 2.时长要求:1分钟以内 3.创作年限要求:2019年1月1日至11月10日 4.类型要求:类型不限,鼓励适配手机竖屏的微视频创作。 5.内容要求 (1)不含有(包括文字、语言、场景、背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不含有或涉及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种族歧视等内容; (3)不含有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 (4)不得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 (5)鼓励影像表达的创新精神。 (二)参赛范围 中国境内外人士、外国人均可报名参赛。 (三)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日——11月10日 (四)报名方式 参赛者登录腾讯微视,将参赛微视频上传至话题专区 “#金鹏奖微视频计划”,填写报名信息,经组委会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填写报名信息:第十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金鹏奖微视频计划”参赛报名表 (五)报名费 “金鹏奖微视频计划”免费报名参赛,组委会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
三、竞赛时间安排 第十届短片节“金鹏奖微视频计划”最佳微视频、最佳人气网络新星奖通过网络票选和终评两个阶段选出;年度十大人气微视频奖通过网络票选直接选出。 (一)网络票选:2019年8月1日——11月10日 由腾讯微视根据参赛微视频播放数量和点赞数量进行综合评选,排名前30位的微视频可入围最佳微视频金奖、银奖、铜奖终评;排名前10位的最佳人气网络新星奖(男)参选作品和排名前10位的最佳人气网络新星奖(女)参选作品可入围最佳人气网络新星奖终评,组委会将根据入围终评的50部微视频点赞数量排名确定获得2019年度十大人气微视频奖的作品。 (二)终评:2019年11月11日——12月4日 由第十届短片节国际评选委员会对50部终评入围作品进行评议打分,确定最佳微视频和最佳人气网络新星奖获奖作品。 (三)入围和获奖结果公布 “金鹏奖微视频计划”参赛微视频入围名单和获奖结果由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指定发布平台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官网http://www.csff.com.cn和腾讯微视公布。 (四)颁奖 组委会将于12月5日晚第十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开幕式典礼上为“金鹏奖微视频计划”各奖项获奖者颁奖。
四、咨询和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86-0755-23767301 邮箱:cs@csff.com.cn (二)微视平台联系方式 邮箱:1953786906@qq.com
五、版权与责任 (一)凡申报第十届短片节金鹏奖短片导演原创扶持计划之微视频计划竞赛的参赛作品,即视为参赛者同意授权短片节组委会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宣传印刷品、出版物、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官网http://www.csff.com.cn及腾讯微视公布作品简介、剧照、主创人员照片等信息,作品相关信息一经刊出,不予更改。 (二)凡申报第十届短片节金鹏奖短片导演原创扶持计划之微视频计划竞赛的参赛作品,即视为参赛者同意授权短片节组委会剪辑其作品作为短片节当前或未来宣传节目的一部分,在电影院、电视频道、互联网、手机电视和公众场所展览展映,在新闻报道或宣传片中使用。作品剪辑授权有效期默认为1年,期限到期时,如无特别声明,则使用期限自动延长1年。 (三)申报第十届短片节金鹏奖短片导演原创扶持计划之微视频计划竞赛的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联合作者可联名报名参赛或将该作品版权授予参赛者行使,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同时保证提交作品中所采用音乐和剧本创意等已获得版权,或取得该作品版权人授权使用。短片节组委会与腾讯不承担因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各类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参赛作品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通知腾讯微视下架删除所涉参赛作品、及追回奖项奖金及奖品的权利。腾讯亦保留自行或经组委会、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下架删除所涉参赛作品的权利。 (四)凡申报第十届短片节金鹏奖短片导演原创扶持计划之微视频计划竞赛奖项的团体和个人,即视为承认并接受本启事事项。送选参赛作品的相关组织有义务确保作品送选的合法性,确保参赛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参赛资料经核查与实际情况不符,短片节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获奖作品将被追回奖金、奖杯及证书。 (五)参赛者一旦参赛,则视为同意本启事的各项条款,凡进入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评选环节的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
六、其他 (一)如发生诉讼请求,提交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法院裁判。 (二)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有权修改本启事、规则、条款或与本启事相关的其他规定。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 2019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