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

“金鹏展翅”项目创投会征集启事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以下简称“中国短片节”)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是省部级、国际性短片节展。

       “金鹏展翅”项目创投会是短片节重要板块之一,旨在搭建项目展示与投融资对接平台。本届创投会将联合行业协会、视频平台、投资机构、制作机构、媒体机构等,邀请国内外优秀短片、微短剧、和微电影项目进行路演,助力项目落地实施,推动影视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28日 24:00

 

一、申报条件


(一)作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内容,遵守相关主管部门政策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个人、团队或公司均可申报。“短片”“微短剧”“微电影”类型均可申报,题材不限,剧情、纪实、动画类型均可。

(三)申报的个人、团队或公司,必须为所提交项目的版权所有人或者版权所有人代表;

(四)不排斥已参加或参投其他创投类活动的项目;

(五)优先推荐项目:往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入围及入选导演项目;粤港澳地区机构、团队或个人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表【点击下载】(孵化方向、故事梗概、导演简介、编剧简介、制片信息等);

2. 详细故事大纲;

3. 项目策划方案PPT ;

4. 概念海报;

5. 主创团队成员个人照片;

6. 其它资料(非必要):立项/备案许可;样片或片花等。

 

三、材料提交


(一)申报人员须将申报材料或下载链接在2025年1月28日 24:00前发送至邮箱:cs@csff.com.cn,如提供网盘链接,须为永久有效链接。

(二)邮件命名格式请参照【02“金鹏展翅”创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三)如存在同一团队申报多个项目情况,需每个项目填写一张报名表,每份报名表Excel格式和PDF格式均需在邮件附件或网盘链接中提交。

 

四、申报须知


一)本次创投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本次创投活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8日 24:00。

(三)项目一经申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或中途退出,申报人员须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性,版权完整有效性。

(四)所有申报文件与资料均不退还,由组委会统一整理留存,仅作为本次创投活动相关评选之用。

 

五、优秀项目设置


(一)优秀短片项目

(二)优秀微短剧项目

(三)优秀微电影项目

(*最终优秀项目设置以实际发布为准

 

六、评选流程


(一)项目入围:由短片节组委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由专业评审团从社会价值、剧作能力、艺术风格、商业潜力等方面综合考量,选出进入路演推介阶段的入围项目。

(二)项目路演:优秀项目名单将在“金鹏展翅”项目创投会的项目路演结束后公布。邀请影视行业从业的专业评审作为现场评审团,邀请影视制片公司、新媒体平台企业、投资机构专业人士作为产业嘉宾,现场评选出最终获得推荐的优秀项目。

 

七、入围权益


(一)入围路演阶段的项目,可获邀参与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各项活动,组委会将提供活动期间的一名主创的住宿;

(二)入围项目可在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相关宣传平台、宣传物料及宣传报道中展示;

(三)获得评委认可的入围项目均可获得与现场投资机构签约合作的机会,并进行现场签约;

(四)入围项目均有机会与短片节创投评委以及邀请的投资方、发行方及选片人进行一对一洽谈;

(五)入围项目均有机会获得短片节组委会推荐参与国家、省、市级相关项目评优;

(六)入围项目后续如在深圳备案或拍摄,均有机会获得深圳影视产业服务中心免费高标准协拍服务,并为项目备案、送审和宣发提供协助。

 

八、入围须知


(一)组委会将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入围,请保持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有任何改变,请务必提前告知组委会;

(二)申报人员须于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回复是否接受入围邀请,逾期没有回复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三)申报人员一旦正式确认接受入围邀请,应积极配合活动组委会相关的筹备工作,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项目;

(四)入围项目至少有一位主创承诺全程出席短片节创投会的所有活动。若无项目代表出席,将自动取消该项目的入围资格;

(五)入选项目在顺利完片后,请在影片片头或片尾标明“金鹏展翅创投项目”相关标识,署名安排应事先经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同意。

 

九、声明


(一)所有创投项目需由拥有该项目合法权利的唯一授权代表提交,项目提交方及该唯一授权代表有义务确保项目的原创性、合法性并完整拥有项目相关所有权、著作权等全部权利;

(二)确保所提交项目及相关信息不损害任何第三方权益;

(三)确保所提交项目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由以上原因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项目提交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类事宜导致任何第三方争议的,项目提交方及其授权代表将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相关方损失的,项目提交方须就此类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入围项目授权代表提交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如涉及保密内容,应于提交项目创投资料时书面指定并做说明,否则视为非保密内容;

(六)组委会有权将创投项目方的申请信息、项目图文资料及特别提供的素材资料和信息用于以下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将资料和信息在网站、论坛、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以宣传资料的形式在路演现场发布;在项目创投音、视频宣传资料中使用;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说明;

(七)本活动申报内容一旦发生变动,组委会将于官方网站(https://csff.com.cn/)及“CSFF短片节”微信公众号以公告形式通知修改内容,报名人员若不接受修改内容,有权在书面通知组委会后退出此次活动。如公告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组委会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的,则视同报名人员接受相关修改。

(八)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组委会联络方式


手机:15767442878

电话:0755-88316939

邮箱:cs@csff.com.cn


(点击下载)

附件: 《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金鹏展翅”项目创投会报名表》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