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故事短片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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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
深圳故事短片竞赛章程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创办于2010年,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承办,是目前中国唯一国家级、国际性短片节。短片节创办于2010年,创办宗旨为鼓励国内外优秀新媒体短片创作,发现和扶持影视创作人才,孵化优质影视创意项目,促进影视和新媒体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
       为鼓励深圳本土影视精品创作,促进深圳影视产业和新媒体产业融合发展,第八届短片节将举办深圳故事短片竞赛活动,设“最佳创新故事短片”、“最佳关爱故事短片”和“最佳包容故事短片”三个奖项。竞赛评选分为“专家评选”和“网民投票”两个阶段,每个奖项设5个入围作品名额。11月24日至12月2日期间,组委会将通过短片节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kingbonn2009)展播15部入围短片并接受网民投票,得票最高的短片即为获奖短片。组委会将给予每部获奖短片导演¥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深圳故事短片竞赛报名通道现已开通,欢迎国内外短片导演登录短片节官网(www.csff.com.cn)在线填写报名信息,点击下载《深圳故事短片竞赛报名表》填报参赛。

一、深圳故事短片竞赛奖项设置

奖项 参评条件 数量 奖金(税前)
最佳创新
故事短片
时长在20分钟以内,短片内容为表现深圳城市创新活力的剧情、纪实、动画类短片可参赛。要求为2016年1月1日之后创作的作品。 1 ¥ 3万元
最佳关爱
故事短片
时长在20分钟以内,短片内容为表现深圳城市关爱精神的剧情、纪实、动画类短片可参赛。要求为2016年1月1日之后创作的作品。 1 ¥ 3万元
最佳包容
故事短片
时长在20分钟以内,短片内容为表现深圳城市包容特点的剧情、纪实、动画类短片可参赛。要求为2016年1月1日之后创作的作品。 1 ¥ 3万元


二、参赛作品要求

  • 作品类型:剧情短片、动画短片、纪实短片均可参评;
  • 作品时长:20分钟以内;
  • 作品字幕要求: 对白、旁白和解说须有英文字幕;
  • 作品视频质量要求:高清720p(1280*720)及以上,H264编码优先;
  • 作品创作时间:2016年1月1日后创作完成;
  • 内容要求:

1.短片内容须展现深圳城市创新活力、关爱精神、包容特点,拍摄地点须在深圳;
2.不含有(包括文字、语言、场景、背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3.不含有或涉及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种族歧视等内容;
4.不含有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
5.不涉嫌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
6.鼓励主题健康,思想性、艺术性和技术水平完美结合的创作;
7.鼓励影像表达的创新精神。


三、时间安排

  • 参赛报名时间:5月10日—10月10日
  • 初评时间:11月1日—10日
  • 入围作品网络展播投票:11月24日—12月2日
  • 颁奖:12月2日晚第八届短片节闭幕式晚会上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奖杯、证书、奖金。
  • 参赛报名方法

       第八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参赛短片免收报名费。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1. 在线注册
       参赛者登录CSFF短片节官网www.csff.com.cn点击进入“登录/注册”——选择“导演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为第八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嘉宾;
    2. 点击进入短片节官网“短片竞赛”栏目下载《深圳故事短片竞赛报名表》,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并打印报名表后,亲笔签署姓名;
    3. 刻录DVD数据资料光盘或存储资料至移动存储介质,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1)已填写的《深圳故事短片竞赛报名表》电子版;
(2)参赛作品海报一张,导演及剧组人员近期生活照一张,可用于任何出版物的矢量图或高精度JPG文件;
(3)参赛作品静态照一张,可为参赛作品视频画面截图;
(4)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的字幕文件
4.邮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    
 (1)请参赛者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参赛短片和参赛资料,邮件须标明“第八届短片节参赛作品”字样;
 (2)邮件内应包含如下资料:
① 打印并亲笔签署姓名的《深圳故事短片竞赛报名表》;
② 包含项目3中内容的DVD数据资料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
③ 参赛短片DVD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
    参赛短片片头前按以下格式制作作品信息字幕:深圳故事短片竞赛申报奖项+短片名称+短片类别+短片时长+参赛者姓名
④ 参赛短片也可通过上传网盘提交
将短片视频材料及署有亲笔签名且信息完整的报名表扫描件上传至网盘,并将分享链接及密码通过邮件发送至cs@csff.com.cn,在邮件主题栏须填写:深圳故事短片竞赛申报奖项+短片名称+短片类别+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如果通过网盘提交参赛短片则无需邮寄作品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但参赛资料数据光盘及参赛报名表需邮寄至组委会。
5. 参赛短片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24时之前(以当地邮戳为准)
6. 邮寄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电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1栋16楼
邮编:518026
收件人:评奖组
7.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丽娟    咨询电话:0755-23767307
传真:0755-2376 7303
官方邮箱:cs@csff.com.cn
注意事项参赛者在寄出参赛作品的同时,须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短片节组委会,内容包括短片片名,导演姓名及运输单号。组委会不承担影片申报材料的邮寄费用和保险费用,不承担影片报名材料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毁损责任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报名材料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8. 组委会确认
组委会工作人员收到参赛邮件并审核申报材料无误后会通过邮箱cs@csff.com.cn通知参赛者报名成功。


五、竞赛结果公布
(一)深圳故事短片竞赛入围作品名单》公告
入选名单公告以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官网www.csff.com.cn为准。
2017年11月24日晚第八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开幕式晚会为《深圳故事短片竞赛入围作品名单》唯一指定发布平台,届时将举办颁奖仪式,向入选导演颁发证书。
(二)《深圳故事短片竞赛获奖名单》公告
获奖名单以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官网www.csff.com.cn为准。
2017年12月2日晚第八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闭幕式晚会为《深圳故事短片竞赛获奖名单》唯一指定发布平台,届时将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导演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


六、参赛作品信息公布
       一旦提交参赛作品即意味着参赛者同意授权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宣传印刷品、出版物及短片节官网http://www.csff.com.cn公布短片简介、剧照、主创人员照片等信息,相关信息均以参赛者亲笔签名的《深圳故事短片竞赛报名表》为准,作品相关信息一经刊出,不予更改。

七、参赛作品版权
       短片节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联合作者可联名报名参赛或将该作品版权授予参赛者行使,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同时保证提交作品中所采用的音乐及剧本创意等已获得版权,或取得该作品版权人授权使用。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不承担因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各类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参赛作品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八、参赛作品宣传许可
       参赛者须授权组委会剪辑其参赛作品作为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当前或未来宣传节目的一部分,在电影院,电视频道、互联网、手机电视和公众场所展览展映、采访或宣传片中使用。剪辑片段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时长的15%,最长不超过3分钟,短片片段授权使用期限默认为1年,期限到期时,如无特别声明,则视为短片片段使用期限自动延长1年。

九、参赛作品的撤回
       参赛者一旦参赛,则视为同意本章程的各项条款,凡进入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评选环节的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

十、参赛作品入围及国际短片交流展映
       深圳故事短片竞赛活动共设三个奖项,每个奖项设5个入围作品名额,入围作品可入选“国际短片交流展映”。第八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期间,组委会将安排入围作品在指定电视频道、网站、手机电视及电影院、高校、广场等公众场所展览展映,参赛者需积极配合组委会提供高视听质量的作品,H.264编码1080P以上的mp4、mov、avi或mpg格式均可。

 十一、邮寄免责条款 
       组委会不承担参赛短片和资料的邮寄费用和保险费用,不承担参赛短片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资料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所有送选作品DVD作品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十二、邀请 
       组委会将邀请深圳故事短片竞赛入围短片导演或1名主创人员参加于2017年11月24日——12月2日在深圳举办的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开幕式、闭幕式、短片展映及其他活动。获邀请者在深圳期间酒店住宿和往返深圳的交通费用由组委会承担。一部短片邀请一位导演或主创人员,如入选短片由多个导演联合创作,组委会仅承担其中一名导演的费用。此邀请不可转给第三方。        

 十三、未预料的情形及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诉讼案例,提交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法院裁判。

十四 、其他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有权修改本章程、规则、条款或与本章程相关的其他规定。
       凡报名参加短片节,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本章程事项。送选短片的制片人、发行商或相关组织有义务确保短片送选的合法性,确保参赛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参赛资料经核查与实际情况不符,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作品参赛资格。


 十五、解释权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所有。
 
 
附件:《深圳城市故事短片竞赛参赛报名表》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

        2017年5月10日